燦浩順利獲得了李煥捐贈的器官,重獲新生迎來明亮人生。燦浩母親欣喜之餘加入到了審查李煥死亡案,為李煥討回公道。李煥等於是燦浩的救命恩人了,燦浩母親決定無論如何也要將文泰民繩之以法,告慰李煥在天之靈。
李有煥被文泰民推下了電梯井,燦浩母親分析案件真相,李有煥如果是自己掉進電梯井裏面,受傷的痕跡跟遇襲時候的傷痕完全不一樣。根據醫院提供的信息,李煥身上的傷不是完全掉進電梯井形成的,在掉進電梯井之前也遭到了傷害。
文泰民始終一口咬定自己沒有 傷害李煥,案情陷入到了僵局中。李父焦急不安希望法院儘快宣叛文泰民殺了人,由於心裏焦急,李父伸手揪住稀少的頭髮,神色沮喪不安,讓人一看之下產生了同情心。
李有凡為文泰民辯護,認定李煥的死是醫療事故,醫生如果不把李煥的器官捐給七名患者,李煥就不會死。李有凡公然為文泰民做無罪辯護,顛倒是非黑白,引起鄭在燦一行人不滿,但法律查案講的是證據,眾人一時之間無法反駁李有凡。
鄭在燦經過思慮,指出李煥的死跟醫院無關,如果文泰民不惡意殺害李煥,把昏迷的李煥推進電梯井裏面,自然就不會有李煥後面捐器官死亡的事情。由此説明,文泰民依然是罪魁禍首。
鄭在燦給出的説法合情合理,李有凡啞口無言,找不到合適 的法律條規反駁鄭在燦的論點。由於李有凡無法再找到辦法為文泰民辯護,等待文泰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。
李有凡在庭審結束後去衞生間,氣急敗壞卻又無可奈何。一名男子悄然出現,拿走了李有凡放在衞生間的綠色雨傘。
南母近段時間對鄭在燦態度冷漠,文泰民已被法院宣判惡意殺人,鄭在燦放鬆身心去南家跟南母溝通,在他誠摯的態度感化下,南母與他言歸於好。
南紅珠開開心心與鄭在燦去海邊拍照,她雖然非常開心,但卻記得自己有可能在2月28號死亡。當初南紅珠做了一個夢,夢到自己身穿藍色制服死在地上,不遠處有一個拿着綠色雨傘的男子。
坐牢的犯人明某上吊自殺,生前留了一封遺書,聲明自己無罪被冤枉了。明某兒子為此悲痛欲絕,在他身邊就有一把綠色雨傘。